1、什么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是按照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沒有達到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2、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如何規定?
??谑行姓^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繳納保障金。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谑凶畹凸べY標準,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并為其安排適當的工種和崗位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已離休、退休、退職、下崗的殘疾人不計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
3、安排就業的殘疾人所指的是哪些?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4、如何計算安排重度殘疾人就業的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5、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指上年本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實際人數,不滿1年的按月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和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均為上年實際月份的平均數。
用人單位存續不到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征收保障金;成立不到一個月的,不征收保障金。
6、用人單位如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征收,暫按年繳納,征收期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向所在地地稅部門申報繳納保障金;實行網上申報繳稅(費)的單位,也可在網上申報后直接繳納;采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戶,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或委托銀行扣繳核定稅(費)款的,當期可不辦理申報手續,實行以繳代報。用人單位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平均人數證明、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到??谑袣埣踩司蜆I服務中心進行審核,再向地稅部門申報;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采取自檢自繳方式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保障金。
對非法人獨立核算和一套人馬、多個牌子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合并申報。
上年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攜帶相關材料到??谑袣埣踩司蜆I服務中心進行殘疾人用工年審,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7、用人單位需提供什么材料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用人單位應提交《海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殘疾職工的《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上年度1、6、12月份工資清單、殘疾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單、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及上年度1、6、12月份保險費匯總申報表等材料到??谑袣埣踩司蜆I服務中心進行審核。
8、如何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ㄒ唬逗D鲜∝斦d轉發財政部關于取消和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瓊財非稅〔2017〕310號),《財政部關于取消和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第二條規定: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保障金。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用人單位應在每年5月30日前,對照國家和我省關于保障金免征范圍,向所在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經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后報所在地地稅部門備案,備案登記后可免繳保障金。
?。ǘ┯萌藛挝挥霾豢煽沽Φ淖匀粸暮蚱渌话l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用人單位申請減免或緩繳保障金應于每年4月前向市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并提供本單位上年度財務報告等相關資料。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9、對用人單位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處罰措施有哪些?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保障金的,除財政預算撥款經費的用人單位由市地稅部門提交市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外,其余用人單位由市地稅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對拒不繳納保障金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0、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如何使用管理的?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設備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助。
?。?)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11、申請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需要什么材料?
?。?)《海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審批表》一式三份;(可在??谑袣埪摼W站的辦事指南里下載)
?。?)上年度1-12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匯總申報表》;(蓋公章)
?。?)上年度的工資匯總表(蓋公章);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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